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滥用职权罪 >

非法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犯罪


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如何界定,判几年?

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什么是滥用职权罪(一)滥用职权罪的概念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

非法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犯罪

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渎职犯罪当中,如何认定渎职行为与所发生的后果之间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因为渎职行为往往隐藏在严重后果背后,不是引起后果的直接原因。在错综复杂的事实中甄别渎职行为与严重后果的因果关系,是司法实践中认定渎职罪的焦点,也是刑事律师辩护的重点。

非法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犯罪什么是徇私枉法罪,徇私枉法罪的构成特征,判几年?

一、什么是徇私枉法罪(一)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一)徇私枉法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所谓司法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赋予审判和法律监督权力的机关。

在我国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总称。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负责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

...详细

非法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犯罪什么是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区别是什么(一)犯罪客体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区别1、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这种“滥用”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超越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超越法定权力范围,违法决定无权决定的事项、擅自处理无权处理的事务;二是违法行使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违反法定办事程序,胡作非为,随心所欲地违法...详细

更多关于 非法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犯罪 的内容,请查看:渎职犯罪 频道

滥用职权判例套取国家专项资金

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只有在认定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玩忽职守罪,否则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滥用职权判例套取国家专项资金

更多关于 滥用职权判例套取国家专项资金 的内容,请查看:职务犯罪 频道

网友咨询:我国法律对背叛国家罪如何认定,背叛国家罪判几年?

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请问一下,什么是背叛国家罪,我国《刑法》对背叛国家罪是如何认定的?若犯了背叛国家罪,法院一般判几年?谢谢!

谢友林律师解答:

您好,背叛国家罪是指中国公民勾结外国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和安全的行为。

对背叛国家罪的认定:背叛国家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勾结外国,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如果勾结的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实施背叛国家的行为,也按照本罪处罚;

犯罪主体只能是中国公民,而且通常是具有一定政治地位,掌握了国家重要政治权力或者窃据了社会重要职务的人;

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