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贪污罪 >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贪污货款17771元构成贪污罪吗

其他回答(2)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不构成贪污罪,因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国家工作人员!
构成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务非法占位己有,数额在5000至1万元以上的应当追诉!
刑事责任:
数额在5000-10万元,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10万元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