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职务侵占罪 >

深圳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立案及量刑标准

释义: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犯罪构成要件:

1.  本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但不包括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集体财产的,以职务侵占罪论处;但是如果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共财产的,则成立贪污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来源:() -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与量刑_北京刑事辩护专业律师_新浪博客

2.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根据刑法第

3.  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单位财产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还具有不法所有单位财物的目的。

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