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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辩护/贪污罪辩护/经济犯罪辩护/死刑
非法经营罪辩护/贪污罪辩护/经济犯罪辩护/死刑辩护律师 上海许斌龙大律师是国内著名的法学专家,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知名的上海许斌龙大律师是国内著名的法学专家,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知名的非法经营罪辩护,贪污罪辩护,经济犯罪辩护,死刑辩护律师,拥有10多位国内知名法学院校教授、博导等法律专家和20余名硕士/博士学位律师及助理。联系方式:许斌龙律师(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研究生导师) QQ:2385070552 手机:13621828258,18616843899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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