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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故意伤害案件的处理方

导读:本文为您提供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故意伤害案件的处理方式方面的法律知识,并对其刑事责任归属、刑事诉讼制度及司法条例进行详细解读,九问律师网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欢迎浏览。

犯罪的本质特征在于它对国家和人民利益所造成的危害。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是对犯罪行为的否定的法律评价。在罪刑法定原则下,没有刑事违法性,也就没有犯罪。因此,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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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的立案标准

敲诈勒索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才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以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本罪的量刑

触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案件的处理方式

适用自诉程序处理的法律依据和优点

(一)现在均用公诉程序来处理轻伤案件,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由公安派出所来处理所有的伤害案件,有较强的群众基础和心理认同,因此不论是因何种情形引发的轻伤案件,当事人都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要求处理,但当被害人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后,公安机关就当作故意伤害案件立案侦查,而不作调解处理。第二,公安机关因过去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到位,很多刑事案件,特别是故意伤害案件,不管是重伤还是轻伤案件,经调解后就要求当事人“私了”,被害人因种种原因同意“私了”,但过后又反悔,四处申诉,经人大、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后,公安机关就将所有的轻伤案件立案侦查,移送检察机关处理;第三,司法机关对刑法及刑诉法中有关对轻伤案件的处理的理解和运用过于机械,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没有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进行调解。

(二)适用自诉程序处理的法律依据。

对因邻居纠纷、村民之间纠纷、家庭成员之间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轻伤案件,通过自诉程序处理有法律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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