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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次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 售卖盗版被

  南方网讯 昨天(4月13日),福田区法院举行宣判大会,6名非法出售、批发盗版DVD光盘的被告人,被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1年6个月到7年,并处罚金1万至10万元。据悉,这是广东省首次以“非法经营罪”对售卖盗版光盘者定罪量刑。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0月,郑泽明与郑伟亮(在逃)以福田区一出租屋为窝点,经营DVD光盘的批发销售生意。后两人又雇佣了郭杰和、郑永棉、陈新凯、郑思鹏等人参与经营。

  郑伟亮和郑泽明以每张1.8元至3元不等的价格向广州、中山的不法分子订购DVD光盘,这些光盘被以“文具”、“配件”等名义托运至罗湖区笋岗仓库。郑泽明等将光碟提到出租屋进行分拆、包装,以每张3.8元至4.8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累计销售金额达50余万元。

  2003年4月17日凌晨,市文化局、福田区文化局及福田公安分局根据举报,在一出租屋抓获正在包装DVD光盘的郑泽明等6人。

  新闻链接

  严惩贩卖盗版光盘

  在福田法院首次以“非法经营罪”对售卖盗版光盘案作出一审判决后,市扫黄打非办会同有关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扫黄打非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坚决将那些情节严重的盗版售卖者送上法庭。

  据透露,去年全市共收缴非法光碟150多万张。以前,深圳市对贩卖盗版者的处罚多以行政处罚为主,少数卖黄碟者也曾以“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或“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刑,但打击力度仍显不够。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销售盗版光盘500张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可追究刑事责任。(编辑:冯怡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