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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型渎职罪与玩忽职守型渎职罪在量刑方面有何区别

没什么区别..如果有具体案件,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刑事辩护律师处理...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是一个以刑事证据审查、判断与运用为核心的具体工作的逐步展开过程..律师只有介入案件、展开具体辩护工作才能把握全案案情和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有利的所有事实和情节,并据此向办案机关、办案人员提出相应的书面、口头辩护意见、争取好的判决结果,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2012-03-05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