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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法持毒品罪 还是贩卖毒品罪 A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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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法持毒品罪 还是贩卖毒品罪 奉贤区检察院运用电子 证据成功锁定案件性质 2014年10月27日   A04 :综合·社会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记者 王川 通讯员 廉敬武

  本报讯 本来只是一起简单的非法持有毒品案件,但奉贤区检察院公诉科的周颖检察官却从中发现了蹊跷之处,“一个人吸毒不太可能一次购买近200克”。于是她通过电子证据入手,终于找到了犯罪嫌疑人贩卖毒品的证据,并因此改变了案件的性质,该犯罪嫌疑人最终被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据悉,自去年以来,奉贤区检察院已经运用电子证据成功办理了13起棘手的案件。
  今年1月12日中午,犯罪嫌疑人张某接到广东一毒贩肖某电话,询问是否需要毒品,在征得张某同意后,肖某将毒品藏在茶叶罐里通过顺丰快递寄到奉贤区某快递点,并通知张某去取。当张某派其男友李某上门去取快递时,被早已接到线索的民警当场抓获,并从其领取的快递包裹中查获“冰毒”199.84克。
  案发后,公安机关以运输毒品罪将张某移送至奉贤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周颖详细地审阅了案卷,提审了张某,从蛛丝马迹中感到此案另有玄机:张某一次性购买近200克毒品,不大可能仅仅是买来自己吸,她有没有可能购进如此量的毒品就是为了贩卖给他人?
  检察官向技术部门提出申请,获取了张某近期的通讯信息,反映出张某曾贩卖毒品15克。在电子证据铁证面前,张某终于不再隐瞒,承认了她贩卖毒品的事实。近日,奉贤区法院以张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