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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有利、有节――刑事辩护庭审技巧

有理、有利、有节――刑事辩护庭审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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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是刑事辩护的******部分。“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庭审是考验律师功力的关键时刻。刑事案件的庭审和民事案件有着重大差别,辩护律师的对手是正义凛然的国家公诉人,除了出庭支持公诉之外,公诉人还负有监督审判活动的职能,法官与公诉人实际上是一条战线上的盟友。除了被告人及其亲友,大多数旁听人员对辩护律师带有抵触情绪,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更多的时候是孤军奋战,需要很强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因此,刑事辩护的庭审,是展示律师风采,打响律师品牌的机会。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一位好的辩护律师,他在法庭上的表现应该是内外兼顾,雅俗共赏,让内行看到自己深厚的法学功底,严密的逻辑思维,有力的论证过程;让外行看到自己快速的反应,雄辩的口才,儒雅的风度。如果只是喋喋不休地自说自话,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不但无法得到旁听群众的认同,法官也会昏昏欲睡,打断律师的发言。如果律师只顾着哗众取宠,在法庭上看似口若悬河,妙语连珠,实则胡搅蛮缠,无理取闹,同样得不到法官的尊重,对于案件的结果有害无益。所以说,刑事辩护的庭审,需要更多的技巧。

 

一、庭审前的准备工作

 

一次完美的辩护,建立在充足的准备工作基础之上。庭审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阅卷、会见、准备证据材料、查找资料、与公诉人和法官交流、撰写辩护词等。

 

在开庭之前,尤其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开庭之前,律师有必要再次对案卷材料做一次梳理,结合自己的辩护观点,站在全案的角度查遗补缺,防止关键性证据的审核存在遗漏。在开庭的前一天,辩护律师有必要会见当事人,交代庭审注意事项。从被告人的角度来看,第二天的开庭犹如一次大考,心情难免会紧张不安,在这种时候特别需要律师对他进行心理辅导,消除其紧张情绪,告知法庭的审理程序,便于其做出正确的判断。

 

在阅卷和形成辩护思路的过程中,辩护律师应当养成及时查找资料的良好习惯,不能完全凭借既往的办案经验草率得出结论。任何一个人都有知识的盲区,而且法律的变化又是日新月异,如果不提前做好资料的准备,法庭上难免会贻人笑柄。所以,开庭之前有必要再把支撑辩护观点的相关法律规定一一落实,使我方的辩护观点有理有据,坚不可摧。

 

在开庭之前,辩护律师通过复印案卷、提交手续等机会,和公诉人、法官进行沟通,是非常有必要的。开庭属于公开场合,过于严肃和程序化,交流存在一定的障碍,而开庭之前的接触可以随意很多,话题可以比较轻松,提前让法官、公诉人对律师建立一个良好的印象,有利于庭审的效果。

 

在撰写辩护词的过程中,需要经常换位思考。法官会怎样看待律师的辩护观点?公诉人会怎样回击?法官不能接受辩护观点的原因是什么?公诉人会从哪个角度回击,律师又该怎样进行下一轮的辩驳?旁听的群众能不能听懂我们的观点?同样的一个意思,怎样的表述才是最合适的?如果有受害人在场的话,怎样的表述方式既能清楚地表达我方的观点,又不会激怒受害人,引起法庭秩序的混乱?怎样让自己的辩护词既有理性,又有感染力?

 

辩护词敲定之后,律师需要反复研读、推敲,结合法庭表达的需要,对于拗口的句子做修饰和润色,砍掉冗长、拖沓的部分,使辩护词更加精练。

 

庭审时,律师的形象非常重要。如果不需要穿律师袍出庭,也要穿上正式的服装,给人清爽、干练的形象。律师的外表不宜修饰过度。有些女律师出庭之前特意做发型,化浓妆,让人顿生疑问:这是严肃的庭审,还是模特走秀?律师修饰过度,不但不能在法庭上给人留下良好的印象,反而让人觉得轻浮。

 

二、刑事辩护庭审中的形体语言

 

律师在庭审中的风采,从其形体语言和口头语言两个角度来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