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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加重量刑(2)

  二、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对比与上述基本相似,仅仅因为侵害的客体不同,犯挪用资金罪最高量刑标准是十年有期徒刑,而犯挪用公款罪的最高量刑标准是无期徒刑。

  综上,改革开放至今,尤其是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来,全党、全国的重点工作是经济建设,并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据统计,到2001年,全国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为2423万户,私营企业202.86万户,从业人员7474万人,注册资本21648亿元,共创造产值19878亿元,实现社会商品零售额19675亿元,民营经济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达20.46%,在工业增加值中的比重已超过三分之一。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我国经济的一个重要的增长点,在一些地方甚至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比如浙江,在2002年的国民生产总值中,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已占到53%,单算民营经济增加值,比重为45%。某些沿海发达地区的非公有制经济的总量已经超过了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们的法律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保护却明显不足。首先,立法上对公有制财产和非公有制财产的保护力度差距明显,通过上述《刑法》条款的对比可以明显的看到;其次,司法实践中对侵犯非公有制财产的犯罪行为打击不力,有的地方已经发生了民营企业因为管理人员的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行为造成企业倒闭或者经营困难的案例。如果任由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对我国的经济建?

  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如今,《宪法》将要修改,要增加保护私有财产的内容,相应的,《刑法》中的相关条款也应当进行修改,以体现国家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

  方案: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巨大、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上述修改建议,如能实施,可以在立法上体现出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保护力度,可以更加有效的震慑和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行为,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